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起至9月25日止;
2、现场报名:有意者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有获得荣誉或发表论文,可带荣誉证书或论文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前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221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法院将组织进行面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测试考生打字速度的方式进行,每分钟不得少于60字。面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时。
(三)体检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及实际工作需要,我院将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录取。
四、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第三方机构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工资待遇
招录人员年收入65000 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7—84738516(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政治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