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发展需要,武汉市军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二名。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2018年11月21日下午16:30时。
报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国际嘉园A栋二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120579896
具体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要求等有关事项详见招聘方案(附后)
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武汉市军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二名,为严把人员入口关,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制定如下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财务会计二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5、身体健康。
(二)具体资格条件
1、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优先,熟悉相关税法法规。
3、思维敏捷、清晰,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分析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武汉市军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发布招聘公告。在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tengfeijob.com)上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一)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2018年11月21日下午16:30时
2、报名地点: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派遣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国嘉园A栋二楼派遣部)。
3、咨询电话:18120579896,邮箱:3002960729@qq.com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由本人携带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助理会计师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应聘者本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见附件),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6、资格审查。腾飞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0: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地址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2、 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总数的2倍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由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3、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成绩公布后,笔试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分数高低依次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最高不超过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地址为准。
3、参加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4、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5、面试评分:面试考官由相关人员组成;实行3人考官组的,取3名考官的平均分。如有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
6、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3、体检工作由腾飞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武汉市军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4、在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tengfeijob.com)上公布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5、如遇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tengfeijob.com)上公示3天。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